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付费频道是指以有线数字方式播出、传输并须单独付费才能收听收看的专业化广播电视频道,指出全国性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可以采取卫星电视方式向用户接入运营机构传送付费频道。要求其节目不得播出除推销付费频道的广告之外的商业广告。对照上述规定,不难发现,长年播出商业广告的CCTV-3、5、6、8频道,不符合付费频道定义,应该免费播出。可是,现实情况是,“CCTV-3、5、6、8套节目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需付费收看的加密电视节目,各地传输播出这四套电视节目,必须由地方各级有线电视前端与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签订收视协议,经中央卫星电视传输中心授权后传送节目信号。一般只有安装有线电视的用户才能收看到这4套电视节目,明显存在收费悖论。
有线电视网络目前仅限于城镇,广大农民无法享用CCTV-3、5、6、8频道的文化大餐了。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6月15日发布的《城市蓝皮书》,截至2008年末,中国城镇人口突破六亿大关,达到六亿八百万人,城镇化率为百分之四十五点七,也就是说,占全国总人口百分之五十四点三的农村居民与CCTV-3、5、6、8频道无缘。是广大农村观众文化层次低,不懂欣赏CCTV-3、5、6、8频道的节目,或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吗?农村相对于城镇,文化发展无疑是落后的,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民在精神文明方面有着更迫切的需求。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就农民收看CCTV-3、5、6、8频道的需求来说,当前这些频道都可以通过卫星电视来收看,可以说“社会生产”能力已经具备,就看是否肯于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了。
令人欣喜的是,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指出,振兴文化产业,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真希望广电部门能跳出既得利益的圈圈,转而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彻底开放CCTV-3、5、6、8频道,满足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兄弟的文化需求。惟其如此,广电“付费频道”定义方能自圆其说,CCTV也能从3、5、6、8频道的收费悖论中破茧而出,光大其国家电视台的光辉形象,免于社会诟病。